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新政实施全文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日前,《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办法》全面实施,今后港城生育保险将刷卡就医并结算费用。
据了解,我市以前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是由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后由经办机构予以定额报销。新政策实施后,参加生育保险人员因生育、引流产或者实施节育措施的,持本人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在市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此外,新政进一步细化了妊娠终止的时间分段,并相应增加了计发生育津贴的天数,分别为: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20天;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30天;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42天;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98天。同时,今后参保人员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新政实施后,对于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参保男职工,也可享受护理假10天并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护理假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