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简化生育证申报手续
从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办证效率,陕西卫生计生委将简化一孩生育、再生育的生育证办理手续,加快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力争年内全省有1/3的县(区)实现网上办证。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出台的《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宽一胎、二胎生育申请渠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在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即可。流动人口既可在户籍所在地登记,也可在现居住地登记。
《实施意见》指出,申请二胎的夫妻,原则上向女方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如果女方户籍不在陕西,但配偶户籍属陕西,可向男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同时,《实施意见》指出,精简申报材料,需提供材料的种类要全面公开,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分离的,只需提供其中一处的相关证明即可;取消了再生育审批公示。再生育审批镇、县两级计生部门的审核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办理结果要及时告知申请人。此外将加快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力争年内全省有1/3的县(区)实现网上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