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山东漱胎新政策
山东省二胎新政策
山东作为人口大省,二胎新政策一直受人关注,来看一下山东省的最新二胎新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随着国家公布单独二胎新政策的脚步,山东省的单独二胎政策也即将马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