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966元
记者从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75元调整到966元,月增加91元,增幅10.4%。标准调整后,按规定需补发的失业保险金将于今年9月底前由市、县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统一发放到位。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到就业局进行失业登记,同时满足这3个条件就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据了解,每月24日左右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时间,提前登记符合条件当月可享受,超过时间下月再领取,同时享受待遇期限受参保期限和档次影响。参保者再就业后,新的用人单位进行就业登记、购买保险等,人社部门可通过数据库查看,并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据悉,自2010年以来,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连续第五次上调,发放标准由315元增长到966元,增幅达206.7%,有力保障了全市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有此一问
辞职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市民李先生咨询:我在市内某事业单位上班,因个人原因辞职,之前已交了5年的失业保险,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回复:李先生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主动辞职的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可在该人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重新交失业保险时累计叠加,再次失业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