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费率已确认将下调缴费比例
近日,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北京市失业保险费率已确认下调,详细下调比例已经上报期待批准。
据了解,人力社保部在上月初公布新闻,将失业保险费率整体下调1个百分点,暂由现行条例划定的3%降至2%。失业保险费率由两部门组成:单元缴纳和个人缴纳。至于单元和个人缴费的详细比例是几多,人力社保部强调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各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要坚持“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要充实思量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尺度、促进失业职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助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联合现实,认真测算,研究制订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详细方案。而下调费率,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肩负,促进就业稳固。
而现在,北京失业保险费率的尺度是:单元缴1%,个人缴0.2%,两者加起来实在已经远远低于降低后的2%国家尺度。而昨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卖力人表现,只管本市现在的失业保险费率已经很低,但经由研究测算后,照旧确定费率会继续下调,但下调几多另有待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再行宣布。而从上报的下调措施看,此次下调的将是单元缴纳的比例,个人缴纳比例将保持不变。
据相识,失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验,由社会集中建设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止就业而失去人为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准时期资金资助及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1986年,我国最先建设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行了《失业保险条例》。经由近30年的生长,失业保险制度功效在促进就业、维护稳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施展着“宁静网”作用。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对于切合以下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元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止就业的;已经举行失业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