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实行失业保险新费率
实行失业保险新费率我市为企业职工减负10亿元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此次下调会给市民带来什么影响?记者昨从市人社部门证实,我市已于2013年11月已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全市2013年为近12万人发放失业金,总额逾5亿元,当年末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近5万。
保生活、促就业,失业保险被视为社会保障的一道“减振阀”。记者了解到,2013年1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最低缴费基数为每月238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208元。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每年共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减轻负担约10亿元左右。
市人社部门表示,按规定发放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不会对相关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