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国务院: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2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将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其中一项措施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这也是在今年年初人社部提出将适时适当下调社保费率后的首次调整。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曾此前表示,失业保险国家的规定是企业费率为2%,个人缴费为1%。目前一部分地区还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把总的费率降低到了1.2%-2%。记者从我省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累计缴纳3%。目前还没有接到调整费率的文件,接到后将依照国家政策统一调整,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分配还需进一步确定。
本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调整或仅涉及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企业。但人社部曾表示,今年要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结合修订条例,在明确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研究合理确定失业保险费率和建立费率调整机制,适当降低费率。这就意味着,除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企业外,所有的参保企业和个人也都将迎来缴费费率的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