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海口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海口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海口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海口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海口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金领取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低于或等于海南省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50%,按海南省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50%发放。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
海口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的60%。
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失业保险金,高于或者等于本省一类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照一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
低于或者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按照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
海口城市低保标准为690元/月。
三、海口失业金领取期限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