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湘潭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湘潭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湘潭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湘潭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湘潭失业金领取标准
湖南失业人员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自2022年4月1日起调整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分三个档,分别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其中湘潭最低工资标准是: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月;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40元/月。
三、湘潭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当次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