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漳州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漳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漳州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漳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漳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60号)精神,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正式实施,全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调整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后,漳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统一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每月最多可多领392元,最大增幅达28.57%,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基数的其他相关待遇相应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好保障。
据统计,全市12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均按最新计发比例向0.56万名失业人员成功发放1月份失业保险金944.29万元,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增加329.5元、环比增加24.30%,及时帮助失业人员保生活、渡难关。
上调后市本级及各县(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市本级、芗城区、龙文区1764元/月;
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1629元/月。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领方法为线上可通过下载“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方式申领;线下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县(区)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市本级 |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B区110-111窗口 | 20661922524047 |
2 | 芗城区 | 芗城区元光南路16号三楼 | 3951901 |
3 | 龙文区 |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E区319-320号人社窗口 | 2109537 |
4 | 龙海区 | 龙海区石码镇人民路55号 | 6559620 |
5 | 长泰区 | 长泰区武安镇顺和路1号文体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劳动就业窗口 | 8332118 |
6 | 漳浦县 |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6号窗口 | 3221397 |
7 | 云霄县 | 云霄县下河乡华荣里28号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 8523363 |
8 | 东山县 | 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就业服务中心 | 5839764 |
9 | 诏安县 | 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大楼一楼就业中心 | 3324900 |
10 | 平和县 | 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89号 | 5212505 |
11 | 南靖县 | 南靖县山城镇荆南路86号 | 7822431 |
12 | 华安县 | 华安县大同西路一巷1号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7012829 |
(漳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就业服务中心)
三、漳州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