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咸阳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咸阳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咸阳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咸阳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咸阳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区每月1944元,二类区每月1845元,三类区每月1755元。失业保险金类区划分同最低工资标准范围一致。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失业补助金仍按原标准发放。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三、咸阳失业金领取期限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