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贵阳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贵阳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贵阳失业金相关内容。
一、贵阳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贵阳失业金领取标准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发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要求,贵州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统一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自2023年2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由1611元/人/月统一调整为1701元/人/月,比原来多领取失业保险金90元。
三、贵阳失业金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5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