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条件依据
失业保险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条件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政策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一条 1999年1月22日
失业保险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条件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政策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一条 199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