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社保缴费金额和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多少钱

新高考网

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那么东莞最低社保缴费金额和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多少钱??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东莞最低社保缴费金额和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多少钱

2021东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一览表

个人缴纳 
缴费项目基数缴费比例金额

个人缴纳:413.39
养老保险39588%316.64
工伤保险39580%0.00
失业保险39580.2%7.92
生育保险39580%0.00
医疗保险58250.5%29.13
残障金00%0.00
大病医疗保险39801.5%59.70
 企业缴纳 
缴费项目基数缴费比例金额

企业缴纳:960.81
养老保险395814%554.12
工伤保险39580.16%6.33
失业保险39580.32%12.67
生育保险39580.7%27.71
医疗保险58253.1%180.58
残障金00%60.00
大病医疗保险39803%119.40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我们一起来看看据此调整后的广东省2021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执行时间

↓↓↓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执行时间

↓↓↓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执行时间

↓↓↓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根据《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55号)规定和最新平均工资标准,2021社会保险年度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地区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
全省22941元4588元

温馨提醒:

1.其他各险种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请按照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缴费人可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或者门户网站获取。2.因缴费基数调整,请委托税务机关批扣的缴费人提前在签约的银行账户中备足款项。

附件:《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2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东莞企业缴纳社保比例及东莞最低社保缴费2021年东莞社保最低基数公司交多少个人交多少 2021年东莞转移社保在哪里办理及需要什么手续2021年东莞养老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东莞社保养老金领取标准
2021年东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及最低缴费基数2021年东莞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东莞社保最低基数标准2021年东莞最低标准工资是多少钱,东莞社保工资最低标准2021年东莞社保缴费基数,东莞社保缴费比例最低标准
2019东莞失业下岗后社保怎么办理流程,下岗后社保怎么办 2019东莞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东莞办理社保的流程介绍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647元。其中,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919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6597元;第三类片区 (汕头市、肇庆市)为6122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6334元。请各市以2020年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粤人社规〔2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