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企业缴纳社保比例及北海最低社保缴费
北海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北海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55.1元/月≤缴费基数≤15769.5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153.9元/月≤缴费基数≤15769.5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3153.9元/月≤缴费基数≤15769.5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7.5%;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0.9%;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0.2%~1.9%按照工作的风险系数不同,选择相应的缴费比例;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缴费地址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深圳路49号
电话:0779-2055426
北海市海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青北路13号
电话:0779-3034705
北海市银海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南路新世纪大道
电话:0779-3228402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廉东大道198号
合浦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北海市合浦县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955.1元至15769.5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暂未公布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8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社会保险各有关险种2020年度(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即20268元/月;下限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2924元/月。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即20268元/月;下限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3803元/月。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88元的300%,即18264元/月;下限为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88元的60%,即3653元/月。
四、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88元的300%,即18264元/月;下限为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月。
五、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2020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四个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