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企业缴纳社保比例及巢湖最低社保缴费
巢湖市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巢湖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7%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1%,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2、单位自缴
3、地税代收
缴费地点: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
电话:0551-82185811
单位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认真填写《巢湖市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表》
2、单位申请的需盖本单位公章,个人需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60元)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
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62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9%,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比例为5.5%。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点: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
电话:0551-82185811
个人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专项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安徽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率基数上下限确定。
2018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40元,以此为依据,核定2019年度安徽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085.05元和3017.01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今年巢湖将按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缴费上下限,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017.01元,上限为15085.05元,从2019年8月1日起进行缴费清算。
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下限上调,政策调整后,对适用新缴费基数下限的职工,将减轻其负担,相关企业也将降低成本,尤其是部分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受益明显。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权更大,过去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是在巢湖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今后可在省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降低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提高养老金水平。
特别提醒:
因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于7月30日公布,现对已结算完的账目正在全部撤账,并调整新社平参数,重新结算。
单位业务结算期延长至8月5日,8月6日起可正常办理业务;个体业务结算期延长至8月8日,8月9日起可正常办理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已于7月份按2018年度基数办理过医保预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在后期进行差额补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分成2019年7月(仍按2017年全口径社平工资)和2019年8月-2020年6月(按2018年全口径社平工资)分段申报缴费。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分段申报需要调整系统,8月份仍暂停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对参保职工带来的不便烦请大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