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社保最低基数公司交多少个人交多少
江苏省人社厅日前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下发通知,从7月1日 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0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9335元
2020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下限:3368元(与2019年一致)
这样有助于减轻中小微企业以及低收入参保人群的缴费压力,有利于参保人员稳定参保、持续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我省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可在2021年省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合适缴费工资档次,期间免收滞纳金。
这样对于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群体,可以根据经济状况和自身承受能力,延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自身的养老保险权益也不受影响。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全省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
但由于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没有计算在内,按上述办法确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相对偏高,广大企业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对此一直有反响。
从今年7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实施方案,将统一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数确定缴费工资上下限,也就是在确定上下限标准时把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也考虑在内了,这样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将比用原来办法确定的上下限标准低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