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及最低缴费基数
三亚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从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三亚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调整,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低于3422.4元的,应以3422.4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高于18348元的,以18348元为缴费基数。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各参保单位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入职职工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起薪当月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低于2018年度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3422.4元/月)的,应以3422.4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高于海南省2019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8348元/月)的,应以18348元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至2019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3422.4元至18348元)的范围内自愿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0%,最低缴费金额为684.48元/月,最高缴费金额为3669.6元/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