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及最低缴费基数
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我市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2019年7月起由自然年度(每年1至12月)变更为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2020年度,我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继续执行自然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则参照养老保险按社保年度执行。
机关、企、事业参保单位为职工申报2020年度医疗、生育、工伤“三险”缴费基数时,继续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参保单位可到所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核定部门下载数据,缴费基数维护无误后,到社保申报核定部门生成2020年度缴费基数。
机关、企、事业参保单位为职工申报2020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时,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按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执行。2020年1至6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用参保单位申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信息保障分中心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统一调整生成,从2020年7月起,每年按社保年度申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凡参照事业单位缴费的参保单位,未按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的,从2020年1月份起,按照社保年度调整2020年1至6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从2020年7月起,每年按社保年度申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的社保缴费工资标准(月):
最低缴费:2019元;最高缴费:10095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3%;个人:0.7%;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2%(行业风险);个人:无需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工资标准(月):
从2016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由职业人员以3365元的60%和100%作为月缴费基数,个人可自主选择。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4.6%。
单位与个人社保缴费地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429-3150570(传真)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1路、30路公交车到葫芦岛市劳动局公交站下步行100米。
2、乘坐22路公交车到市中法公交站下步行160米。
3、乘坐14路公交车到农发行公交站下步行540米。
4、乘坐11路公交车到军分区公交站下步行550米。
5、乘坐20路公交车到市委公交站下步行7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