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申请标准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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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保标准提高到750元/月,详情请浏览以下内容。

南京在省内率先实现低保全城同标,全市所有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700元/月。今年7月起,南京低保标准将再次提标,提高到750元/月。

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在低保标准调整的同时,相关社会救助标准同步提高,其中:城市“三无”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5倍;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3倍; 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按低保标准的相应比例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及困境未成年人生活保障金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此次提标后,全市将有近20万最困难群体受益。

据悉,去年全年低保金支出6.01亿元(城市3.08亿元,农村2.93亿元),截至4月,南京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37万户9.75万人。按新标准测算,今年全年低保金支出预计将达到6.5亿元,其中因标准调整,下半年全市低保金预计增加约3000万元。

[社保知识]

南京市低保申请条件

城市住房困难户收入认定流程

1、受理:每月1-5日(5日后,转入下月受理)申请家庭以户为单位凭身份证、户口簿,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窗口申请,并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房产、财产、收入及同意委托市民政局进行经济信息核对授权书等。

2、房产部门核准(5-10日):房产部门认定家庭房产不达标。

3、公示:(10-15日)街道(乡镇)对初审合格家庭进行公示。

4、收入核定:街道信息对申请家庭成员经济信息提出核对申请,等待各部门反馈的家庭成员经济信息、同时进行入户调查申请家庭成员的房产、财产、收入信息(15-25日)

5、审批:报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公示(25-30日),反馈给区县房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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