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
关于公布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5〕154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局、财政局(委)、地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税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社会保险年度(7月1日-6月30日)的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
一、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
二、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继续按上一社会保险年度的标准2408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