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低保标准
大理州大理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全市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上半年,大理市累计救助低保6.87万户次15.47万人次,发放救助经费3294.97万元。
今年上半年,大理市城市低保工作不断规范完善,从1月1日起,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全面建立,从1月1日起,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60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发展,全市4所敬老院集中供养78人,供养率为15%,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5944元,确保了五保供养对象老有所养。同时,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展开,制定颁布了《大理市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模式和门诊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为全面开展、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提供了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上半年共救助410人次,发放救助金21.27万元,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得到有效帮助。
下半年,大理市将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按标施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使农村困难居民应保尽保,并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同时,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力度,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扎实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