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天水社保基数标准上限为20448元/月,下限为4090元/月,小编整理了天水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天水社保基数标准2023个人缴费多少
天水市 关于2023年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调补缴差额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根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01号文件要求:“甘肃省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448元,下限标准为4090元”。现就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差额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基数使用时间
该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起使用。
二、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的补缴相关事项
(一)补缴的范围及标准
1.正常单位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090元的缴费人员。
(1)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养老保险缴费下限4090元的,应按4090元标准补差;
(2)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失业保险缴费下限4090元的,应按4090元标准补差。
(二)补缴原则
缴费基数补差数据经天水市社保中心缴费核定科统一生成,并于2023年10月之前由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公司进行统一差额补收。
(三)个人缴费基数上调补缴差额
公司将按照政策对现有参保不足最低缴费基数的人员进行2023年1-7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社保差额部分的补扣,将在8月个人工资中进行补扣;8月工资按最新缴费基数进行个人扣缴。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最新缴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01号)文件精神,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816元,以此核定我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448元,下限标准为4090元。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最新标准如下:
温馨提示
一、哪些人可以直接去银行直接交费?
参保人在2022年度按灵活就业正常参保缴过费的。
二、哪些情况必须社保窗口登记,才能银行缴费?
1.从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市民中心社保B012窗口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后,在才能在兰州银行或邮储银行直接缴费。
2.之前按照在职职工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离职以后,持身份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到市民中心社保B012窗口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接续后才能在兰州银行或邮储银行直接缴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