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合肥社保基数标准上限为20094元/月,下限为4019元/月,小编整理了合肥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2023年合肥社保基数标准
2023合肥社保缴费基数最新(上限+下限):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4019元/月的,按照缴费基数下限4019元/月征收;职工缴费工资高于20094元/月的,按照缴费基数上限20094元/月征收;职工缴费工资位于上下限之间的,按照缴费工资为基数征收。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及补差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根据省人社厅等五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及差额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下限调整及补差人员范围
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4019元/月)或高于原缴费基数上限(19160元/月)的在职参保的单位职工。中断、转出和缴费不满15年退保等一次性结算的,不再调整;离职和退休的人员经过单位和本人共同申请可补调。
二、调整补差原则
按上年度上下限标准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将按照2023年度的上下限重新核定并对缴费工资低于下限4019元/月和高于原上限19160元/月的,补缴今年首次参保缴费月(最早为1月)至8月因上下限调整产生的差额。
三、差额补收查询
每月产生一条差额补收账目,缴费计划生成在2023年9月份,参保单位可在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缴费通知单和人员缴费明细。
8月社保业务办理时间依然截止到8月24日17:00,请广大单位知晓并做好上下限补差准备。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2023年8月21日
热点问答
一、此次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省人社厅等五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等文件规定。
二、2023年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如何调整?
答:根据上述文件规定,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月(6698.08元×300%),下限为4019元/月(6698.08元/月×60%)。即:职工缴费工资低于4019元/月的,按照缴费基数下限4019元/月征收;职工缴费工资高于20094元/月的,按照缴费基数上限20094元/月征收;职工缴费工资位于上下限之间的,按照缴费工资为基数征收。
三、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2023年我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范围?
答:1.市本级及四县一市统一调整基数上下限。
2、按上年度上下限标准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将按照2023年度的上下限重新核定并对缴费工资低于下限4019元/月和高于原上限19160元/月的,补缴今年首次参保缴费月(最早为1月)至8月因上下限调整产生的差额。
五、此次上下限调整不涉及哪些人员?
答:1.2023年8月24日17:00前,已中断缴费人员或参保单位发生变动已不在原单位参保的人员。
2.对已经办理死亡、转出、出国(境)定居、缴费不满15年退保等一次性结算的,不再调整。
六、账目调整如何进行补收?单位在哪里可以查到?
答:每月产生一条正数差额补收账目,生成在2023年9月核定单和缴费明细中。单位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点击“法人办事”,然后点击紧邻“法人办事”右下方的“点击进入单位网上办事大厅”,以法人用户登录后,点击“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进入“多险统一申报平台”。
核定单查询:多险统一申报平台——报表打印——缴费相关证明——单位缴费通知单
应收明细查询:多险统一申报平台——相关查询——单位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七、已办理退休和离职的人员如何申请补调?
答:2023年1-8月期间已办理退休和离职的,经职工和单位协商一致,由所在单位提供职工签字的补调申请于12月24日之前至窗口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