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
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 四川首创由金融机构代收
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的通知》,建立“三公开”“两分离”的新型征收管理体制。今后,社会抚养费征收统一由金融机构代收。据了解,四川该项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更有利于增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更有利于提高基层政府公信力,更有利于坚持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通知》明确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做法和要求:建立“三公开”“两分离”的新型征收管理体制,即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年度征收标准和年度征收总额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实行处理与征缴分离,对依法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县级计生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决定书,当事人直接到指定金融机构缴纳;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禁止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与安排计划生育财政投入经费挂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必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通知》还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出生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准确掌握违法生育信息,及时依法处理。将违法生育立案处理率纳入考核范围,严格奖惩。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的地方,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