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未缴足15年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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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未缴足15年怎么办

  职工刘某,女,2008年1月参加工作,一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今年3月,她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纳养老保险费仅6年,不足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刘某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寻求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第3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5]17号)第6条规定,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第三种选择: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对参保时间比较长的职工来说,选择继续缴费比较有利。像本案中的刘某已缴费6年,系《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刘某55周岁)后,再一次性缴费4年则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样一来,对刘某非常有利。因为,选择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领取现金,只是转移或领取个人账户部分(个人按工资的8%缴纳),而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和政府补贴组成)则不能受益。

  在此也提醒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要慎重选择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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