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度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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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获悉,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调整最低基数为2391元,最高为11952元,个人每月最少多缴纳9.5元。

  按照规定,个人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984元60%的即2391元,以2391元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即11952元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即最高限基数为11952元。在上下限之间的,按月实际平均工资计算。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由于缴费基数的调整, 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一般情况下,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45岁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这样计算下来,45岁以下的个人账户每月最高多拿12.87元((11952-11523)×3%),最少多拿2.58元((2391-2305)×3%),45岁以上的,每月最高多拿15.015元,最少多拿3.01元。

  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按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518元的4%划入,由原每月165.72元调整为180.72元,月增加15元;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参加医保的,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210.72元(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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