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缴方式
12月12日,记者从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会上了解到,从1月开始,含山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
据介绍,该县这次调整的范围为:县直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调整内容为县直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不再由县财政部门代缴(县直党政群机关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改由参保单位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征缴计划按月向地税部门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