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温补贴政策文件,哈尔滨高温补贴发放时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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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市持续高温,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还将出现连续降雨。为做好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暑防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1.要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

2.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以及防暑降温所需要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3.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4.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5.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6.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时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职工工资。

7.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

目前除我省外,全国已有部分省份制定并实施高温津贴制度。像气温与我省相近的辽宁,7-9月会为高温作业人员发放200元/月。

哈尔滨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哈尔滨市高温补贴政策发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