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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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以下为您带来2017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欢迎浏览!

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201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5日联合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我国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又一举措。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此外,两部门明确,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两部门表示,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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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推广“9+3”免费教育模式

对进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每年选派2000名园长、教师、大学生和志愿者支教……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发展水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甘肃省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

教育精准扶贫:推广“9+3”免费教育模式

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率先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给予助学金补助。对进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推广“9+3”免费教育模式,重点支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和东西协作对口帮扶省份接受中职教育。

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完善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政策

到2017年,实现革命老区和藏区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基本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加大“三区”支教、巡回支教和大学生顶岗支教实施力度,每年选派2000名园长、教师、大学生和志愿者支教。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政策,鼓励开展“学前教育助学券”试点工作。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全面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全面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

到2020年,新建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4~6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支持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高职院校。

提高高中教育水平:

加快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建设规划,按照普通高中向城区集中的思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普通高中。

通过薄弱普通高中改造等项目,加快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到2020年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扩大全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贯彻落实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全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支持兰州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建设国内同类院校高水平大学。依托“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推动我省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的交流合作,加快培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各类人才。

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

实施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计划

到2020年,民族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改薄”、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项目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改薄项目资金按在校生数的120%向民族地区倾斜,确保民族地区所有县市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扩大普通高中内地民族班规模,在省内有寄宿条件的省级示范性高中设立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省财政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实施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省属有关高校每年单列招生计划面向民族地区招录理工类、医学类、等紧缺专业人才,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招生名额和专业。

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为每一位残疾儿童提供更加合适的教育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每一位残疾儿童提供更加合适的教育。健全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附设特教班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拓宽特殊教育渠道与途径。

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标准提高到基本工资的30%。连续从事特教工作满10年以上的退休教职工保留特教津贴;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待遇;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教学校和特教教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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