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职工的休息时间有什么规定
一.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1、工作间隙休息。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享有的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劳动法》对此虽未作规定,但作为劳动者一种休息的习惯已实行多年。例如许多用人单位在上、下午工作期间允许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休息10至15分钟,有的还组织劳动者做工间操;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夜班期间安排夜间用膳时间。
2、日休息。是指劳动者在每昼夜(24小时)内,除工作时间外,由自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说,除了最多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其余时间均为劳动者休息时间,包括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中午用餐等所有的时间。
3、周休息。又称公休日,是指劳动者在一周内,享有连续休息在一天(24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按现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周应休息两天,即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的休息时间。
4、法定节日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是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解放军建军节等;还规定,全体公民放假,若适逢休息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部分公民放假日适逢休息日,则不补假。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假日。
5、探亲休假。是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且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劳动者探望配偶和父母而享受的休假时间。劳动者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日;未婚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20天,若两年休假一次,则可给假45天;已婚者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可给予路程假。
6、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每年选择一次连续的带工资的休假时间。劳动者休假天数要根据其资历、岗位等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超过15天;一般以就地休息为主;不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劳动者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二.职工的休息时间有什么规定
休息时间是指法律规定劳动者不必进行生产劳动,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根据《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休息时间主要包括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职工探亲假、年休假等。对于职工休息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休息日。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根据所在地的供电、供水和交通等实际情况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