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工资上调,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最新
京津等7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较去年有所下降
4月1日上午,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全国共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等18个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作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14%,增幅低于2013年平均17%的幅度。
据了解,,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西藏、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黑龙江、西藏2013年也未调整,不符合《最低工资规》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湖南、广东、海南、西藏等6个省(区、市)以及深圳市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普遍在10%左右。从调整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较去年有所降低。其中,北京、天津和深圳在已调整的基础上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北京、上海在计算最低工资标准时未按有关规定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因素,这两个直辖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净收入”。相对于其他地区,其最低实际水平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