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新员工能领取年终奖吗
【劳动法案例】新员工能领取年终奖吗?
案情:
初,王某应聘到某通讯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的约定是:“经考核合格每月可领取规定数额的奖金,年终奖按实际履行月份所应分摊的规定数额领取。”底,公司在发年终奖时,王某等5名新员工分文未得。公司的主管告诉他们说:公司的《员工手册》有新规定:“凡新职工,当年无年终奖。”新职工不能领取当年的年终奖吗?
新员工能领取年终奖吗?
评析:本案中公司的《员工手册》中关于“凡新职工,当年无年终奖”的制度的规定,明显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应当以哪个为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的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案中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因与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相悖,当属无效。
湖南金州劳动法研究与应用中心建议,王某等5名新员工可依上述法律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