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社保关系怎么转移,山东社保关系转移最新办理流程
2017年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小编先整理出仅供参考!
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接下来让番茄小编来为您介绍关于2016-2017年山东省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资料等热门消息。请继续关注518大学生网。
近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1月,山东省就启动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试点工作,并在2013年9月建了立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平台,目前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名单已经扩充到119家。
破解异地就医结算难列出时间表
根据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介绍,我国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各地普遍实现了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解决了参保人员看病先垫付资金、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问题。全国共有27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意见列出的工作时间表,明确了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而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探索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做好异地转诊、异地急诊人群的就医管理。
本次意见提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同时,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将探索把其他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2013年山东省实现17市即时结算联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1月,山东省就启动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试点工作,并在2013年9月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平台。
“以前看病需要自己垫付,还要跑回烟台老家报销,异地看病住院能够直接结算,不用垫资或是为了报销来回跑腿,是很多像我这样老人的共同心愿。”退休后跟随儿子来济定居的蒋大爷身子以前还算硬朗,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跑医院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花销也不少。2011年11月,山东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正式启动,蒋大爷成为最早一批的受益人。
根据当时的政策,省内非在济南参保的患者,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省中医医院、省肿瘤医院5家联网医院住院,可即时结报,彻底省去了参保人先个人全费垫支,再回当地报销的麻烦。山东省各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职工、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到异地住院治疗时,需持“社(医)保卡”或参保地出具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在联网医院办理登记备案,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2013年9月,山东省正式开通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平台,全省17市之间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联网结算医院达90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地市的指定医院就医,出院时个人只需缴纳自付部分,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从此参保人员就医地和参保地两头奔波,报销周期长的问题成为了历史。
济南27家医院纳入即时结算平台
2013年7月,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在省内青岛、淄博、泰安、潍坊、日照、烟台、济宁等7地市4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异地联网即时结算。社保经办机构将借助参保人就医地的医保系统网络,按就医地目录标准和山东省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通过新建的全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管理和交互过渡平台,直接与医院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采取个人垫付、事后报销的方式,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大,医疗费用报销时限长,社保经办机构对异地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难度也较大。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实行不仅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跑腿烦”、“垫支难”“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等问题,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参保患者异地就医的稽核与监管力度,有利于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在省内异地就医,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前进行备案登记。
随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的逐渐增加,退休后随子女来济定居的老人就医也越来越方便。目前山东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名单已经扩充到119家。其中,济南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等在内共有27家,淄博和潍坊的定点医疗机构也相对较多。政策链接省内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登记
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异地转诊转院人员、长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以及临时在外地突发急症住院人员的费用结算流程进行了调整。
需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参保人,应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定点专科医疗机构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建议,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填写转诊转院备案表。转入医疗机构属于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应持转诊转院备案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出院时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不属于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由管理单位凭转诊转院备案表、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等材料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转诊转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长驻外地工作人员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所选医疗机构属于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医疗机构的,参保人住院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出院时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不属于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由管理单位凭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等材料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参保人临时在外地突发急症住院治疗的,只能报销其中一所医疗机构的医疗费,如出现多所医疗机构的医疗费单据,必须附有相应转诊证明。参保人入院后须及时告知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于参保人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由管理单位凭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出入院记录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单复印件等材料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