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
福建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
泉州市社保中心黄龙水主任介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与当地物价上涨指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及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挂钩。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在普调155元(物价上涨指数45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10元)的基础上,按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5元。个人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企业退休养老金的调整标准,从1月1日起实行,前4个月未发的新增养老金将于本月底前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