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教师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和发放时间标准
教师退休工资新标准
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2、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三、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1、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3、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