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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乡低保提标
5月8日上午,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0年太原市城乡低保提标暨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年,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50元。提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700元,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为580元。
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年均增幅8%
“按照太原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测算,低保标准一般介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30%至40%之间。”太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龙介绍,2020年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全市人均消费支出比列上限40%测算,制定出了太原市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50元。提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700元,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为580元。
据悉,今年的提标是太原市自1997年实行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25次提标,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当初的平均114元/月,提高到现在的700元/月,年均增幅8%。同时也是2005年实行农村低保以来第22次提标,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当初的平均9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52元/月,年均增幅14%。
与中部其他五个省会城市的平均标准相比,太原市低保救助水平名列前茅。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将根据城乡低保标准相应提高
考虑到疫情期间,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提标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提标工作将分两步:首先,核实2020年1月至6月的低保在册人数,进行新旧标准的差额补发,补发资金约1900万元。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20日前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其次,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后,预计全年多支出保障资金4000余万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负担,目前,资金已经足额落实到位。
以700元标准计算,对特殊人群如一类人群即重病患者、“三无”人员,艾滋病患者,患慢性疾病且需要长期治疗的人,实施标准16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1120元;二类人群即60周岁以上老人,一级、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丧偶单亲家庭的在校就读子女,正在就读公立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学生(含由初中、高中直接考入各类成人教育全日制学校的),实施标准15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1050元;三类人群即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子女,三级残疾人员,实施标准14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980元。
据悉,此次提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将根据城乡低保标准相应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提标将惠及太原市近20万人
“此次涉及的救助人群为城乡低保对象5.6万余人、每年的临时救助对象10万余人、特困群众4000余人、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生活补助1100余人,以及需要生活补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等群体近20万人。”太原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宏伟说。
社会救助就是对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保障。张宏伟介绍,目前因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复工,家庭基本生活受到影响,有两种方式申请生活救助,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可申请低保救助;因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救助的受理机关是各乡镇(街办)的政务大厅,也可以到居住地的社区申请。
申请低保救助的人员,必须是具有山西省户籍,且长期在太原市居住的居民。申请临时救助,不受户籍限制。
据悉,疫情期间,太原市民政局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做到了每月10日前将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存折或者卡上。此外,积极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救助对象、救助机构的疫情防护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救助对象、救助机构的疫情防护工作,下发防疫物资包括蔬菜、米、面、油、口罩、消杀用品等等总价值50多万元。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按照十九大“兜底线、织密网,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补助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部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经4月16日第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再次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
一、提标依据
按照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测算,低保标准一般介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30-40%。2020年,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全市人均消费支出比例上限40%测算,制定了我市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
二、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标准
2020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50元。提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700元,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为580元。
三、提标后我市低保标准在全省和中部地区的位次
今年提标是我市自1997年实行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25次提标,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当初的平均114元/月,提高到现在的700元/月,年均增幅8%;是2005年实行农村低保以来第22次提标,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当初的平均9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52元/月,年均增幅14%。
提标后,据静态比较,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稳居全省首位。我市贫困县标准将达到6960元/年,高出脱贫指导线标准(指导线4000元)2960元,进一步加大了未脱贫户的兜底保障力度。
与中部其他五个省会城市的平均标准相比,我市的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居第四位,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居第三位。但是我市低保实行分类施保政策力度最大,低保对象实际得到的救助最多。以700元标准计算,对特殊人群如一类人群即重病患者、“三无”人员,艾滋病患者,患慢性疾病且需要长期治疗的人,实施标准16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1120元;二类人群即60周岁以上老人,一级、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丧偶单亲家庭的在校就读子女,正在就读公立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学生(含由初中、高中直接考入各类成人教育全日制学校的),实施标准15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1050元;三类人群即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子女,三级残疾人员,实施标准14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980元。享受分类施保保障的特殊人群接近90%,达到5万余人。由于分类施保政策实施,加大了低保重点人群的保障力度,从实际救助的人均补差来看,我市低保救助水平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名列前茅。
四、执行时间及步骤
考虑到疫情期间,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提标工作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提标涉及城乡低保3.75万户5.67万人、特困人员3791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职工1100人的生活补助。提标工作分两步走:一是核实2020年1至6月份的低保在册人数,进行新旧标准的差额补发,补发资金约1900万元,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20日前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后,预计全年多支出保障资金4000余万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负担,资金已经足额落实到位。
此次提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将根据城乡低保标准相应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