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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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13条金融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

关键词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一要加强重点企业资金保障。对纳入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要全力加大资金支持,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保证重点企业生产、流通的合理融资需求。二要加强复工复产企业金融支持。银行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续贷转贷、流动资金新增贷款以及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三要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新增额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四要创新对接服务方式。各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要灵活搭建银企对接沟通交流平台,组织银行机构通过线上顾问、线上对接、线上审批、远程服务等形式,及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关键词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要加大专项再贷款政策精准支持。对纳入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运用专项再贷款方式发放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的专项贷款,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向财政部门申请中央财政(实际贷款利率的50%)、省财政(中央财政贴息后实际融资成本的25%)贴息。二要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银行机构要合理降低企业的贷款利率,鼓励续贷、展期利率在原合同约定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关键词三:落实企业转贷、续贷政策

一要做好转贷续贷工作。银行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暂遇困难企业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可按规定予以展期或续贷。二要加强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通过进一步强化服务,拓宽资金应用范围,缩短审批办理时间等措施缓解中小微企业转贷困难。

 关键词四:强化地方金融支持

一是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凡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融资担保项目,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却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二要加大各类机构融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要加大续贷、续作力度,实行优惠利率,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关键词五: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一要落实差异化信贷管理政策。银行机构要对疫情相关业务以及民营和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在内部定价方面进行倾斜支持,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比重和预期增幅,提高不良容忍度。监管部门要酌情进一步放宽疫情影响期间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二要发挥普惠金融作用。积极培养农户、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通过线上办理金融业务的习惯,满足疫情期间农户和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推动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三要加强资本市场服务。加强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稳定企业运行,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遇到的问题,需市级层面统一协调解决的,可“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