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50元上调为每月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1.4元上调为每小时12.2元。
一、内蒙古自治区各类别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1、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5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2元/小时。
2、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4元/小时。
3、三类地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鲁县等4个县、乌兰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巴林右旗等16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4、四类地区:卓资县等8个县、阿尔山市等3个县级市和库伦旗等17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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