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温补贴标准,辽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政策规定
进入六月,气温连续走高,近日更是突破30℃。南方等地纷纷推出6月起达到一定温度企业需支付高温补贴的政策,辽宁省情况如何?
目前,辽宁省执行的仍是人社厅等多部门在下发的《关于调整辽宁省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7月、8月、9月三个月,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作业,用人单位需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支付高温补贴。
私企员工是否也可享受?
《通知》明确指出,发放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私企员工也在范围内。
如何界定高温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发放。
未出全勤能享受高温津贴吗?
对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及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实际天数进行发放。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对从事室内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以本通知月支付标准为计算基数,按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实际天数发放高温津贴。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高温津贴吗?
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所需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调整津贴标准增加的工资在挂钩工资基数外单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降低或扣减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单位高温补贴低于200元怎么办?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已自行制定高温岗位补贴低于本规定标准的,应按本规定标准执行。
发放水、雪糕可计入高温津贴中吗?
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并且,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暑可以算工伤吗?
在2012年起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这样的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中暑认定为工伤需要有一个前提,“经诊断为职业病的”,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纯的中暑与工伤保险并无关系。诊断为职业病就需要从业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这类从业者主要为钢铁企业工人、建筑工人等。
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
按照要求,可能享受到高温津贴的人群包括建筑工人、搬运工、保安、清洁工、焊接工、玻璃厂室内作业人员、钢铁厂室内作业人员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高温津贴标准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于不按照标准发放津贴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将情况反映给企业工会或所在区的工会组织,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协调无果后,将由有关执法部门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