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费多少钱一吨最新水费价格表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发布的广州水费标准,广州居民水费收费标准为第一阶梯2.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7.2元/立方米。小编整理了广州水费价格表,具体多少钱一吨!
一、广州水费多少钱一吨
从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官网获悉,为完善广州市自来水价格机制,助力建设节水型城市,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拟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同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公告《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广州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提出意见建议。
现行水价标准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销售价格自2012年5月21日执行,至今已超过8年未作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具体按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两点,划分成三级阶梯用水量计收,4人以上用户人口每增1人,各级水量基数上限分别增加6立方米。
三级阶梯用水量部分分别对应执行三级价格: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暂未实现“抄表到户”居民用户执行第一级阶梯价格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20元/立方米。
低收入居民水价优惠
对持有《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调整方案
方案1
适度控制调价影响,以基本满足供水企业“十四五”期间投建运营需求为目标,按“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含税)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要求,在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10%的基础上,调整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
●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64元/立方米;
●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
●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5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
净资产利润率约9.39%。
方案2
充分运用调价空间,以全面满足供水企业“十四五”期间投建运营为目标,在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12%的基础上,调整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
●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1元/立方米;
●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
●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8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
整体净资产利润率约11.79%。
对居民用户有什么影响?
居民用户中,用水量处于第一、第二阶梯水量的阶梯水价用户以及合表水价用户占比超九成。按居民用户的户均月用水量15.7立方米,户均用水3.2人测算,上述用户2套方案人均月水费增支均不到5元。
用水量处于第三阶梯的阶梯水价用户水费影响较大,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或将调动该类用户加强设施维护管理,合理用水的积极性。
调整区域: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
二、什么是水费
水费是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的费用。规定征收水费是现代立法的一个发展趋势,许多国家的水法,对全部或部分用水实行征收水费制度。我国于1985年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对征收水费的目的,核订水费标准的原则,水费的计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水法》也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伍数滚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征收水费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三、各类用水水费标准
(一)农业水费。粮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费标准;经济作物可略高于供水成本。
农业水费所依据的供水成本内,不包括农民投劳折资部分的固定资产折旧。
(二)工业水费。
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资(包括农民投劳折资)计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资4——6%的盈余核定水费标准。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费可略高于以上标准。
贯流水(用后进入原供水系统,水质符合标准并结合用于灌溉或其他水利的)和循环水(用后返回水库内,水质符合标准的),按采用贯流水、循环水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供水单位和用水户分享的原则,核定水费标准。
(三)城镇生活用水水费。由水利工程提供城镇自来水厂水源并用于居民生活的水费,一般按供水成本或略加盈余核定,其标准可低于工业水费。
(四)水力发电用水水费。结合其他用水的,一般按水电站售电电价的12%或电网平均售电电价的8%计收水费。不结合其他用水的,其水费根据水资源的状况,按结合用水水费的二至三倍计收。利用同一水利工程调节水量的梯级水电站用水,第一级按上述标准计收水费;第二级以下各级,应低于第一级的标准。
小水电(即单机六千千瓦、总装机一万二千千瓦以下)用水水费可低于上述标准,对农民新兴办的小水电站用水水费还可予以优惠。
抽水蓄能发电用水,以保证下游(或上游)调节池等工程运行管理、大修理等费用计收水费。
(五)为改善环境和公共卫生等用水水费,可参照农业水费标准确定。
(六)由水利设施专门供水进行养殖、种植,其水费标准可参照农业经济作物的水费标准确定。
在制定工农业用水及其他各类水费标准时,要同时确定供水计量点。
水源工程与灌渠工程分设独立核算管理机构的,应按上述规定分别确定水源工程和灌渠工程的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