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宁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是3天还是10天)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2016年6月,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那么南宁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是3天还是10天),小编整理了婚假的相关内容。
一、南宁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南宁婚假天数:国家规定婚假3天=3天,根据2016年1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晚婚假已经取消,因此广西婚假时间只有3天。
二、南宁婚假最新政策
广西:婚假3天=3天
草案第八条中规定“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有专家、群众代表建议将男方护理假延长。法制委员会认为,虽然本条将男方护理假由原条例的十日增加为十五日,但由于晚婚假(十二日)的取消,晚婚的男方可享受的假期反而减少,不利于鼓励合法生育、保护母婴健康。因此,建议将男方护理假调整为“二十五日”。(见草案修改稿第八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职工享受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三、休婚假的注意事项
1、婚假为带薪假期
所有的婚假都为带薪假期,即休假期间所有的工资照发。不论是国家法定的三天婚假还是各地规定的晚婚假,这些假期都为带薪假期,任何公司和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正常的员工薪资。
2、婚假的有效期
国家并没有对婚假的有效期进行规定,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在公司章程中都会规定婚假的有效期。一般来讲,已婚新人如果在结婚半年或是一年的期限内没有主动提出休婚假的申请,那么公司就有权视该名员工自动放弃婚假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