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企改革方案及工资待遇,国企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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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1月15日在西宁召开,代省长王建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青海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混改”,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王建军指出,青海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国企国资提质增效工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尽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同时,进一步降低门槛、完善政策、放开领域、营造环境,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会议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2017年无疑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年。新年伊始,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等先后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打响了国企混和所有制改革“第一枪”。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将2017称为“国企混改年”。他认为,国企改革的政策春风已经吹到垄断领域和地方重点国企,将集中在军工、航空、石油等垄断行业破冰。

目前,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领域已开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改方案和路径日渐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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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央企混改加速“破冰”

2017年开年,国企改革频繁落子,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相继晒出了混改方案。中国铁路总公司称,将重点推进铁路资产资本化经营,研究推进铁路企业债转股,深化铁路股权融资改革,探索铁路资产证券化改革,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李锦认为,军工企业将成为国企混改的突破点,未来几年军品总装和研究所资产经过改制注入上市公司的预期会不断增强,兵工集团打响发令枪后,后续其他各大军工集团将跟进推出混改领域的实施方案。

从开始,垄断行业的混改加快“破冰”步伐。10月,中国联通发布公告称,联通集团正按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精神和国家相关政策,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12月19日,中船集团称,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12月21日,中国石油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这一系列举动,引起广泛关注。

李锦认为,“石油行业关系国计民生,是混改中难啃的硬骨头之一,以前难有声响,现在中石油成为本轮混改以来第一家改革方案成形的垄断性央企,起到了示范作用。在攻克石油行业这个难题之后,其他许多领域都会随之迈开混改步伐。”

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在路上。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意在以民企灵活的市场机制和创新管理体制引入国企,开出一剂更有针对性和疗效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药方”。

“在国企改革推进过程中,垄断领域的混改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些领域混改的启动对整个混改乃至国企改革起着牵引作用,这两年将是攻坚之年。”李锦说。

民营资本如何撬动混改动力

无独有偶。日前,地方国企云南白药在停牌5个多月后发布混改方案,在云南白药的控股股东白药控股层面引入新华都,新华都增资254亿元获得白药控股50%的股权。此次云南白药控股股东的混改规模之大、推进速度之快、审批效率之高均为行业少有,“白药模式”成为国企混改突破新样本。

李锦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云南白药拿出了一半的股权用于改革,是一个重大的突破。“过去在民资和国资混改过程中,如果民资占比大于国资,就可能出现国资流失问题;如果国资占比大于民资,又会出现民资没有话语权问题,这次各自占一半是博弈的结果,也是混改过程中深层矛盾的体现。”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民营资本向来以收益最大化为前提,如果国企本身经营困难,或者很难在经营中取得话语权,民营资本有何动力参与混改?

毋庸讳言,民营资本对于“混改”仍存担忧。在李锦看来,混改要率先拿出实际行动,完成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外资资本的混合。同时,民营资本参与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条件,要加强对民营资本的保护,为民营企业家给出“定心丸”,才能提高他们参与国企改革投资的积极性。

“要增强民企与垄断国企混改动力与意愿,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伐,首当其冲的是解决环境问题,包括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舆论环境等,这些对改革都是非常重要的。”李锦指出,许多民营资本纠结于控股问题。一方面,民营资本担心“关门打狗”,把所有权看得很重;另一方面,国企把民营资本视为“洪水猛兽”,主要是怕背上国资流失的“黑锅”。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一道红线。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强调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只要是公开透明的,并且符合程序的国有资产交易,都不应该被盲目地指责为变卖国有资产。”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关键问题在于,目前我国政策规定对于上市的国有资产交易价格不得低于前一个月平均股价的90%,而对于非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的拍卖价格不得低于国有资产评估值的90%。

“这一规定限制了很多国有资产的交易。”高明华认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二级市场的价格和公司实际绩效是有出入的。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健全,有的公司即使真实业绩亏损,在股市上也可能价格很高。“交易时如果按照不低于上一个月的90%价格卖给民营资本,民资是很难进入的,因为民资会提前评估公司的真实业绩是否亏损”。

专家建议,合理的交易方式是进行公开透明的竞价,在基准价上让有实力的资本公平竞争,而不是限定一个确定的比例。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也可以在资产评估以后确定基价让民资竞价。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资产评估法》,首次确立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地位,这被业界认为是防范国资流失的法治化举措。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提出,“在下一步着力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国有产权流转的操作是否透明、程序是否合乎规范、是否经过市场化评估等都应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

员工持股试点或为突破口

“国企混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二是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即使采用增量改革的办法,也回避不了是民资主导国资,还是国资主导民资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资改革专家李曙光坦言。

李曙光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把员工持股作为混改的一个突破口,这样可以把外部性的战略转化为内部性的技术调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最新一轮国企改革从顶层设计层面确认了允许员工持股改革方向,意味着“员工持股”进入一个新的制度层面。

李锦表示,混合所有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将社会资本引入国企,如果不允许员工持股,社会资本依旧可能沦为“陪跑”。国企面临着如何有效激励骨干员工的问题,如果骨干员工没有工作积极性,没有归属感,不利于国企改革推进。

他建议,建立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应优先支持高新技术、转制科研院所等类型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经营管理层、业务骨干等以现金、技术、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入股,并建立员工持股的有序进退机制,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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