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拟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
怎样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福建省省计划尝试在基层公务员队伍中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举措,通过建立一条职级晋升渠道并对应地反映在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中。以下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何时改革?尚无具体时间表
■福建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专项规划发布,何时改革尚无具体时间表。省里给出的意见是“根据国家部署有序开展”。
改革内容将涉及两个方面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根据规划,未来五年里,全省将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将率先推进。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我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专项规划,将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将率先推进。
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有消息称,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或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长;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也将与当前的工资制度相区别,主要集中在绩效和津贴等方面的变化。对此,规划也有印证,规划明确,“全省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法官检察官等工资制度将改革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面,我省计划推进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
其中,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将为基层公务员开辟新的晋升通道,对于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将起到促进作用。分类管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在我省已经有实施的先例,譬如部分地区,公务员聘任制和年薪制已经开始实施,这对于更好地发挥公职人员专长,提高行政效率都有着积极作用,未来分类管理制度有望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与此同时,我省法官、检察官等工资制度也将相应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公务员招考将陆续推行“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的模式,实现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并将开展事业单位职员制试点,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