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人事档案费是众人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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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在平时并不凸显,但公民在养老保险、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学历证明、政审等诸多领域都离不开档案。表面上看来,人们在找不到合适单位保管档案的情况下,将档案存放于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自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然而,必须考虑到,档案保管并非普通民事法律上的保管合同关系,但凡需要用到档案的领域都和政府公共服务相关,人事档案本身具有明显的公共信息属性,并不能采取商业运作模式。而在收取保管费的语境下,人们只有交了钱才能享受公共服务,这显然有违让公民普遍、平等地享受到公共产品的服务型政府理念。

  同时,需要存放档案的人主要是刚毕业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私企员工、自主创业者、自谋职业者和下岗失业人员,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低收入群体,这就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为了节省开支,选择了法律上不允许的“弃档”或“自持档案”,这将对他们未来行使权益造成较大障碍。不仅如此,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档案费的存在已经催生了一些违法行为,也影响到了社会公共管理。

  因此,历年来,取消人事档案费的各界呼声一直都很高。在这个背景下,已经有不少地方取消了相关收费,这正是这些地方政府重视服务、尊重人才的集中表现。而1月1日起执行的《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也明确要求,档案费“三年后自动取消”,也就是说,到了,人事档案费就将被扫入“历史档案”。

  事实上,各省市已经着手落实国家政策精神,大部分地方已经明确表示将在取消相关收费。可是,为什么公众还是对此并不满意呢?为什么公众连两年都等不及呢?这主要在于这笔钱收支不明。不公开档案管理费的走向,人们就看不到管理部门究竟做了什么,自然会质疑收费的合理性。同时也难以回答,为什么一些地方可以提前取消收费,而其他地方却不能做到呢?为什么非得等到,才根据国家强制性规定取消呢?

  其实,对于任何一种公共收费都是同样的道理。如果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不能由政府财政负担全部公共开支,收费并非完全不可以,民众也并非不讲道理。民众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系列合理理由。为何收费?标准如何界定?费用用于何处?缴费后,民众获得了何种生活改善?遗憾的是,在很多时候,这些问题都得让民众去猜。这显然严重侵蚀了政府的公信力。可见,打造服务型透明政府,必须从公共收费公开着手,否则,一切都将沦为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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