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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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4个月,六级18个月。

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6个月,六级30个月。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

4、提醒:①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为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人工资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十一)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为15个月;八级为10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6个月。

③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为15个月;八级为10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6个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

3、提醒: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为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人工资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十二)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2650元。(暂定)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6955元*20倍=539100元。(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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