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起宁波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腐费率
14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这项政策5月1日起执行,将通过降低工伤发生率的调控比例来严格要求企业注重安全生产。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跟年度工伤发生率有直接关系,发生率越低缴费也就越少,反之就要升高。
根据《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将行业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如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体育、娱乐等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行业。
此次政策调整,对于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年度工伤发生率的调控比例发生变化,由原来的6%调整为4%。即在按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浮动次年度费率的基础上,年度工伤发生率≥4%的,就要上浮一档费率。
除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今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也要实打实地和费率挂钩了。像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这个年度安全生产抓得好,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80%、工伤发生率<1%、经评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次年度工伤保险费率直接下浮至本行业最低费率。
如果企业达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标准的,按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浮动次年度费率的基础上,再次追加下浮一档费率。
据了解,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全部由单位缴费。这次政策调整也不影响职工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