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税起征点改革及计算方法,新的深圳工资扣税标准方案
深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提示:自2011年开始至今,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深圳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深圳某公司员工张华熹,2019年8月份工资收入5480元,8月份“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金额为595元,张华熹属于国内人员,深圳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计算此员工张华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税前工资 5,480.00元,五险一金 595.00元,起征点 3,5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5,480.00 -595.00 - 3,500.00
= 1,385.00
应纳税所得额 1,385.00,参照工资个税税率表2018-2019,得到税率 3%,速算扣除数 0.00
应纳个税金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385.00 × 3% - 0.00
= 41.55
税后工资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 - 应纳个税金额
= 5,480.00 - 595.00 - 41.55
= 4,8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