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乡村医生最新政策改革,贵州乡村医生工资待遇调整
“乡村医生面向农村基层群众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卫生服务工作的网底。”
村医尴尬“半医半农”身份 亟待解决
龙黔清说,在初和团队选择调研乡村医生队伍这个点,通过半年多的实地调研,发现贵州乡村医生权益得不到保障,村医队伍不稳定。“绝大多数村医现在的法定身份是农民,但干的却是农村卫生服务工作,实际上为所谓的‘半医半农’身份。” 龙黔清说,村医现有的身份与其从事的职业身份不相符,致使其缺乏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龙黔清告诉记者,虽然村医大多采取“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模式,乡镇卫生院负责安排工作、下达任务,按理说,村医与乡镇卫生院是事实上的隶属关系,但实际是,村医与乡镇卫生院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村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再加上部分村医仅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障能力较低,导致村医流失,队伍不稳定。
村医年龄结构老化 结构欠合理
“村医只有准入规定,无退出机制,导致年龄结构很不合理。”龙黔清在调研中发现,黔东南州剑河、麻江、榕江三县50-59岁村医有100人,60岁以上村医有46人,而年龄最高的达66岁。这就导致了村医的年龄结构老化,部分老村医文化水平一般仅为初中以下,多是原先通过短期培训进入,其学习能力不强,培训机会不多,计算机等信息化处理能力跟不上。
而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高龄村医,龙黔清分析,主要是由于村医只有准入规定,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一些村医由于年龄较大已无劳动能力,为了晚年生活,只能选择留在岗位上,因为退出村卫生室就意味着丢掉饭碗,而继续干着,每月能有一定收入,另一方面还能在岗位等待国家出台解决养老问题的新政策。
妥善解决村医身份问题 建立村医养老机制
龙黔清建议,村医的招聘应当遵循国家卫计委关于“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也可采取“乡聘、乡管、村用”的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村医签订劳动合同,真正从体制上扭转村医的从业身份。
“应逐步建立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主,其他保险为辅的村医养老机制。” 龙黔清认为,村医由县卫计局或乡镇卫生院聘用后,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的身份从事乡村医务工作,每年由聘用单位参照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统筹参保,对已达退休年龄和到退休时未交足15年保险金的村医由县级财政和个人按政策规定比例补缴,切实解决好村医养老的后顾之忧。
稳定村医队伍 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在龙黔清看来,应严格村医执业管理,把好准入关,对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不能以缺少村医为由,随意招聘。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行政区域内村医的聘用、注册和管理工作,并委托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医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将村医的职称、学历与补助挂钩,分开不同档次,调动广大村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不断满足分级诊疗就医需求。”龙黔清说,每年乡镇事业单位招考应拿出一定比例名额用于本县村医,优先将长期从事村医工作且考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职称的村医招入乡镇卫生院,让他们学有所期,工作有所盼,稳定村医队伍,扎牢卫生服务工作“网底”。
同时应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医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建立培训进修制度,有计划地安排村医进行培养培训,选派村医到乡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学校进行培训,培养本土化村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