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定义及最低工资调整到多少钱
昨天,市人社局发布消息,将从1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据了解,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质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苏州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尤其是熟练技术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从而缓解用工缺口,提升我市劳动用工的综合竞争力。与此同时,也有利于激励和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集聚更多的技术型、创新型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另需注意,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昨天,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什么叫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